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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史目

『宋史目』:

宋江起為盜,以三十六人橫行河朔,轉掠十郡,官軍莫敢嬰其鋒。知亳州侯蒙上書,言“江才必有大過人者,不若赦之,使討方臘以自贖。”帝命蒙知東平府,未赴而卒,又命張叔夜知海州。江將至海州,叔夜使間者覘所向。江徑趨海濱,劫鉅舟十餘,載鹵獲。叔夜募死士得千人,設伏近城,而出輕兵,距海誘之戰,先匿壯卒海旁,伺兵合,舉火焚其舟,賊聞之皆無鬭志,伏兵乘之,擒其副賊,江乃降。

史臣斷日:

觀此而知天下之事無不可為,而特無為事之人。夫當宋江以三十六人起於河朔,轉掠十郡,而十郡官軍,莫之敢嬰也。此時豈復有人謂其饑獸可縛、野火可撲者哉。一旦以朝廷之靈,而有張叔夜者至。夫張叔夜則猶之十郡之長官耳,非食君父之食獨多,非蒙國家之知遇獨厚也者。且宋江則亦非獨雄於十郡,而獨怯於海州者也。然而前則恣其劫殺,無敢如何。後則一朝成擒,如風迅埽者。此無他,十郡之長官,各有其妻子,各有其貲重,各有其祿位,各有其性命,而轉顧既多,大計不决,賊驟乘之,措手莫及也。張叔夜不過無妻子可戀,無貲重可憂,無祿位可求,無性命可惜,所謂「為與不為,維臣之責,濟與不濟,皆君之靈」,不過如是。而彼宋江三十六人者,已悉縶其臂而投麾下。嗚呼。史書叔夜募死士得千人,夫豈知叔夜固為第一死士乎哉。傳曰「見危致命」,又曰「臨事而懼,好謀而成」,又曰「我戰則克」,又曰「可以寄百里之命」。張叔夜有焉,豈不矯矯社稷之臣也乎。

侯蒙欲赦宋江使討方臘,一語而八失焉。

以皇皇大宋,不能奈何一賊,而計出於赦之使贖。夫美其辭則曰「赦」曰「贖」,其實正是溫語求息,失朝廷之尊,一也。

殺人者死,造反者族,法也,劫掠至於十郡,肆毒實惟不小,而輕與議赦,壞國家之法,二也。

方臘所到殘破,不聞皇師震怒,而仰望掃除於綠林之三十六人,顯當時之無人,三也。

誘一賊,攻一賊,以冀兩鬭一傷,烏知賊中無人不窺此意而大笑乎。勢將反教之合,而令猖狂愈甚,四也。

武功者,天下豪傑之士,捐其頭顱肢體,而後得之,今忽以為盜賊出身之地,使壯夫削色,五也。

傳言四郊多壘,大夫之辱,今更無人出手犯難,為君解憂,而徒欲以詔書寫弭亂之具,有負養士百年之恩,六也。

有罪者可赦,無罪者生心,從此無治天下之術,七也。

若謂其才有過人者,則何不用之未為盜之先。而顧薦之既為盜之後。當時宰相為誰。顛倒一至於是,八也。

嗚呼。君子一言以為智,一言以為不智,如侯蒙其人者,亦幸而遂死耳。脫真得知東平,惡知其不大敗公事,為世僇笑者哉!何羅貫中不達,猶租其說,而有『續水滸傳』之惡札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