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事一覧

第三十三回回初総評

第五才子書施耐菴水滸傳卷之三十八

聖歎外書

第三十三回

鎮三山大鬧青州道
霹靂火夜走瓦礫場

吾觀元人雜劇,每一篇為四折,每折止用一人獨唱,而同場諸人,僅以科白,從旁挑動承接之。此無他,蓋昔者之人,其胸中自有一篇一篇絕妙文字,篇各成文,文各有意,有起有結,有開有闔,有呼有應,有頓有跌,特無所附麗,則不能以空中抒寫,故不得已旁托古人生死離合之事,借題作文,彼其意期於後世之人,見吾之文而止,初不取古人之事得吾之文而見也。自雜劇之法壞,而一篇之事,乃有四十餘折,一折之辭,乃用數人同唱。於是辭煩節促,比於蛙鼓,句斷字歇,有如病夫。又一似古人之事,全賴後人傳之,而文章在所不問也者,而冬烘學究,乳臭小兒,咸搖筆灑墨,來作傳奇矣。稗官亦然。稗官固效古史氏法也。雖一部前後,必有數篇,一篇之中,凡有數事,然但有一人,必為一人立傳,若有十人,必為十人立傳。夫人必立傳者,史氏一定之例也。而事則通長者,文人聯貫之才也。故有某甲、某乙共為一事,而實書在某甲傳中,斯與某乙無與也。又有某甲、某乙不必共為一事,而於某甲傳中忽然及於某乙,此固作者心愛某乙,不能暫忘,苟有便可以及之,輒遂及之,是又與某甲無與。故曰,文人操管之際,其權為至重也。夫某甲傳中,忽及某乙者,如宋江傳中,再述武松,是其例也。書在甲傳,乙則無與者,如花榮傳中,不重宋江,是其例也。夫一人有一人之傳,一傳有一篇之文,一文有一端之指,一指有一定之歸。世人不察,乃又搖筆灑墨,紛紛來作稗官,何其游手好閒,一至於斯也。

古本『水滸』,寫花榮便寫到宋江悉為花榮所用。俗本只落一二字,其醜遂不可當,不知何人所改。既不可致詰,故特取其例一述之。